关于举办地方排污许可制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推动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污许可制,加大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的宣传力度,统筹安排、正确解读制度内涵和改革方向,落实环境保护部有关排污许可培训工作任务要求,我中心定于2016年11 -12月举办三期地方排污许可制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时间: 11月24日至25日。11月24日14:00-20:00报到(其他时间报到请提前与会务人员联系),11月26日返程。
第二期培训时间:11月26日至27日。11月26日14:00-20:00报到(其他时间报到请提前与会务人员联系),11月28日返程。
第三期培训时间:12月1日至2日。12月1日14:00-20:00报到(其他时间报到请提前与会务人员联系),12月3日返程。
二、 培训地点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地址:北京市北安河阳台山路6号)。
三、 培训对象
省级及各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排污许可相关管理人员1-2名。参加培训地区、期次及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各省级环保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安排省级及地市级环保部门,确保有核发任务的各地市级环保部门人员能参加培训。
四、 培训内容
结合排污许可试点行业、区域实施进度,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总体思路和要求、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解读、造纸和火电两个试点行业具体实施方案讲解等内容。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2。
五、 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各期培训的省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本行政区地市级环保部门排污许可相关人员报名,确定其中1人作为联系人,并于2016年11月23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3)传真至我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wxkhy@acee.org.cn。由于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接待能力及会场限制,请各地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控制人数。
(二)请参加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提前安装IE9及以上的浏览器,以便进行现场联网操作。
(三) 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不收培训费。
(四) 培训班安排接站车,具体接站时间和乘车路线见附件3。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专项小组办公室 王焕松
电话:(010)66556869,15313119655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李忠华 (010)84915327,13601356106
乔 皎 (010)84918627,13581821840
王文娟 (010)84920646,13811036278
传 真 (010)84918627,84920646
环境保护部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 刘继元
电话:(010)58719866,1368307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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